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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22-09-19 来源: 浏览次数: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征求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意见》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管理,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学历 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 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教职成〔2022〕2 号 ) ,结 合我省学历继续教育实际,我厅牵头拟制了《浙江省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现征求你们意见,请认真研

究并于 9 月 19 日下班前, 以书面盖章和电子稿的形式通过浙政 钉反馈,无意见也请反馈。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周仙宝,电话:0571-88008681。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

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 见稿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15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高等 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管理,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 发展,现将《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 改革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把好改革方向。高校党委要加强对高等 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把关作用。要将学历继 续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作为落实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能的 重要方面。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回归教育的公益属性,学历继续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同类 型的高校要依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结合学校特色优势和 社会需求,科学确定人才培养定位,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推进 学历继续教育内涵式、特色化、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规范管理,落实教育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按 照教育部提出的改革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严格

办学管理。高校要强化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规范教学组织实施, 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师资选配、教材选用、 课程教学、考试考核、毕业审核等环节中全面严格落实教育教学 基本要求。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创新教学管理方式,及时采集 教学全过程数据,避免人为干预,从根本上做到“真教”“真学”“真 考”。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 格规范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 办函〔2022〕170 号 ) 要求,严格执行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建 立健全监管机制,实现校外教学点和校本部办学“同校同质”。

三、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各高校要针对成人教育 特点,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构建混合式教学支撑体系,推进学历 继续教育数字化转型。根据人才培养定位目标,全面修订人才培 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明确各专业培养目 标和规格,突出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应用性和发展性,体现办学 特色。打通各种教育形态的边界,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注重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培 养。要深度融入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接重点行业、地方 产业,积极服务山区 26 县和海岛县,在主动服务地方经济中实 现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资源保障。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办 学投入要求,建立与办学规模、教育要求相一致的经费投入机制, 不断提升基础能力,加强教学设施和教学环境建设。要加强学历 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按要求配足配好主讲教师和教辅管理人

员,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把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纳入学校师资队伍 发展规划和管理,在职教师教学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和教师 教学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 把好教材选用关,加大优秀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力度。加快线 上学习平台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

五、加大治理力度,加强统筹管理。省教育厅全面加强对高 校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加大招生治理力度,统一建 立浙江省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开通举报热线,严厉 打击虚假宣传、买卖生源、跨省招生等违规行为。改革招生方式 与录取办法。根据高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明确高校招生计划 上限。常态化开展办学质量的监测、评估和反馈,学历继续教育 工作纳入高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建立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加强线上数字化教学资源和教材等建设与统筹。加强对学历继续 教育教学基本规范等共性问题研究,为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提 供指导。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各高校要按照“两 个先行”要求,深刻领会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各高校要确立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主 要责任人的领导体制,办学重大事项须经学校党委会决策。学校 纪委要加强将对学历继续教育的全过程监督。学校归口管理部门 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办学行为的程序和要求,健全廉政风险防 控机制。各高校要组建学历继续教学改革工作专班,围绕《普通 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任务清单》 (见附件) ,制订改革实

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和任务,确保 3 年内完成。要加强改革过 程的检查、指导,认真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和创新成果,及时处理 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为全国继续教育改革提供省域范例。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任务清单

浙江省教育厅 2022 年 9 月*日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任务清单

序号

改革措施

改革的目标任务 (解决问题)

1

学校 ( 党 委 ) 召 开 专 题 会 议 , 调 整 继续教育 办 学 定 位 、 确定 继续教育 改 革 方 案。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学历继续教育作为落实人才培养 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纳入学校发展规划。

2. 回归教育的公益属性,明确学历继续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不得向继续教育学院下达经济考核指标;把规范发展和高质 量发展摆在突出位置。

3. 加强政策支持。根据举办学历继续教育所需师资、场所、设 备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关支持保障措施;确定将在职 教师承担本校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和教师教学 业绩考核评价体系等相关政策。

4. 加强教学资源和经费保障。确定可供学历继续教育持续使用 的办学资源,加大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数字化建设等的 经费投入。办学投入占学费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70%。

5. 将学历继续教育的重要活动 (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 列 入校级重要活动。

6. 根据“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和分类发展的要求, 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校特色,审定学历继续教育改革 方案。

2

创新教育 教 学 模 式, 修订 人才培养 方 案 和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7. 建设混合式教学模式。针对成人“非脱产”学历继续教育的学 生特点,有效开展线上教学与面授教学、 自主学习与协作学 习等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8. 合理确定自学、线上教学、线下面授的学时分配,线上教学 和线下面授总学时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 60% , 线下面授教学 (含实践教学环节) 原则上不少于 20%。

9. 明确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的职责,制定相应的教学规范,每 位新聘用的主讲教师或辅导教师应当经过必要的培训。

10. 鼓励通过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式教学等方式提高 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

11. 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 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的要求和程序,全面修订各专 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12.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开齐开好思 政课,把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突出人 才培养的职业性、应用性和发展性,服务经济社会和人的全 面发展。

13 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科学合理确定符合经济社会



发展需求的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明确学生应达到的知 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14. 设计科学合理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科学合理的课程体 系。

15. 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16. 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形成思政内容与专业内容相融合、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思政育人新模式。

17. 明确规定课程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做到分量适当、深广适宜。

18. 明确规定课程的考核方式和成绩的构成,明确规定期末考核 成绩、学习过程评价成绩等在总成绩中的比例。

19. 选用合适的课程教材。教材要符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定位和 作用要求,叙述清楚,体系完整,实用性强。

20. 推进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的融合发展。

21. 各专业开设职业素养、职业能力提升类课程。

22. 支持开设企业个性化课程、行业特色课程。

23. 鼓励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鼓励校企双导师指导毕业设计(论 文 ) 。

24. 建立、完善学校非学历教育与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的认定 及转换机制。

3

保障机制 与服务体 系建设。

25. 选优配强师资队伍。 师德师风优良、副高以上职称的主讲教 师比例达 30%以上;配足配好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人员配 备数量不低于教育部规定要求。鼓励选聘优秀退休教师参与 继续教育教学。

26.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培训,设立课程辅导教师的资格要 求,建立聘前资格审核机制。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统 一的管理制度。

27. 学校在充分利用本部教学资源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外,应发挥 好校、地合作机构 (如校地合作产业学院、研究院等) 的办 学功能,协同地方教育资源,产教融合培养地方需要人才。

28. 加强教材建设,把好教材选用关。支持教师编写或与兄弟院 校联合编写适应在职学习需要、深度广度与人才培养目标相 匹配、满足交互式学习要求的高质量教材;建立课程教材选 用的审核制度。

4

规 范 教 学 组 织 实 施 , 加 强 教 学 的 全 过 程 管 理。

29. 提高线上授课质量。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的规定与要求组织、实施教学;在线上课须按授课计划进行; 作业数量适当、难易适度;授课档案材料完整。

30. 提高线下面授质量。制订线下面授计划,辅导时间安排合理; 辅导教师严格按计划答疑、辅导;及时对学生作业等进行评 价并登记录入;辅导过程全程应有真实、可靠记录。



31. 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评价。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全面 采集记录学生学习过程表现数据,如考勤、作业、平时测试、 交流讨论等。做到数据真实可靠,对学生学习表现及时评价、 评分。

32. 严格考试环节管理。原则上同一门课的考试及补考,应统一 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时间;利用人脸识别、全程视频 录像等手段,杜绝替考行为,防范考试作弊;鼓励推行基于 题库的集中式线上考试方式;严肃处理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

33. 加强毕业设计 (论文) 环节管理。毕业设计的选题与评价应 体现学历继续教育的特点,注重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加强 毕业设计的全过程指导和管理;实行全员论文查重、答辩, 杜绝论文抄袭、代写等行为。

34. 设置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参照本校全日制学生毕业要 求,结合成人在职学习特点等合理确定毕业要求;完善学位 授予实施细则,明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35. 规范教学档案管理。制定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教学过程的原 始材料在教学结束后及时归档,课程试卷、评定成绩的各类 报告与记录、毕业设计论文等重要材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 管。

5

建设数字 化教学管 理平台与 数字化教 学资源。

36. 建设数字化教学平台。建设与混合式教学模式相适应的数字 化在线教学平台和管理平台,推进办学管理智慧化。

37. 建设数字教学资源。加强网络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微课和 直播教学等数字教学资源建设,学校自主开发的网络课程占 网络课程总量的比例不低于 30%。 强化课程在线题库建设, 为学生提供课程学习在线自我测评、实现课程在线考试提供 支持。

38. 数字化管理手段建设。加强在线教学的全过程监控,加强教 学过程数据采集与分析,及时掌握教学状态。

6

完善教学 质量保障 体系。

39. 构建与混合教育模式相适应的教学质量保障的组织体系, 明 确教学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加强教学督导力量,有效开展 各项教学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估评审、监督检查。

40. 完善教学质量保障的制度体系,优化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管 理、 日常教学管理、学风建设、教学档案管理等教学质量实 施过程的管理制度。

41. 完善教学质量保障的运行体系,严格按照各教学环节的质量 标准,组织落实各项教学任务,及时采集教学的基本状态数 据, 改进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2. 建立学历继续教育的教育质量自我评估总结制度,定期发布 教育质量报告。

7

严格规范 校外教学 点管理。

43. 设置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控制校外 教学点的设置。修订和完善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确保各教 学点管得住、管得好。

44. 提升教学点办学质量。加强对校外教学点教师和管理人员的 培训力度,提高教学点线下面授教学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采用数字化手段,加强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校外教学点办学 监管和教学质量监测,实现校外教学点和校本部办学“同校同 质”。

45. 加强经费收支管理。对校外教学点的划拨经费不高于 50%, 教学点要建立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列支经费合理合规; 教学点要加大教学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46. 建立教学点年检制度。每年对校外教学点履行职责和办学情 况进行检查评定,主要内容应包括办学基本设施、辅导教师 和管理人员队伍、面授教学安排、考试组织、学生日常管理、 教学经费投入等。

注:1.高校在制订学历继续教育改革方案中,对于以上每一项改革措施所涉及的 每一个具体问题,都需要提出相应的举措和计划完成时间。

2.2025 年全省入学新生统一按“非脱产”形式办学,各高校需在 2023 年底前完成 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2024 年完成数字化教学平台和数字化教学资源 的建设。

3.在现有的“函授”“业余”办学形式过渡期间,要尽快建立、完善教学规范和教学 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学的全过程管理,切实解决办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 2023 年秋季学期全面实现“真教”“真学”“真考”的改革目标。

4.各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方案经校党委会研究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在 2022 年底 前完成。